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上级要求,现对1月份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主题党日+办实事迎新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要做好:
(1)认真组织理论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新年贺词、“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实际学习近期下发的本领域组织生活规范,全面准确掌握党的组织生活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过好高质量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扎实开展沉浸式组织生活。在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视频课程学习的基础上,从“e齐学”党员教育资源专区(链接:http://v2.zbdj.gov.cn/media/video)选取1-2部党员教育片,组织党员集中观看;动员部分党员上台讲微党课,不限题材、时长,可以谈学习体会、工作感悟,也可以讲入党故事、典型事迹等,切实增强党员的参与感、荣誉感、归属感。
(3)总结谋划好支部工作。党支部要在梳理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做法成绩、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对照中心工作、职责任务,精心谋划新一年思路打算,结合实际列出重点项目、划定年度目标,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4)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根据实际,春节前对弱势群体和重点人员开展走访慰问、扶危助困,切实将党的关心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依托社区“双报到”,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卫生整治、入户走访、形势政策宣讲、防灾救灾演练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组织生活要按照市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开展,并及时上传灯塔—山东e支部系统,确保线上活动资料详实,保证活动成效。落实组织生活月备案制度,每月28日前报送盖章扫描版的月备案表。
2.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有关要求,有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请大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于需要学习三门必学课程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培训的时段建议不宜安排得过长过散,应相对集中于春节前完成(开展主题党日时可一次性安排两堂课学习)。二是其他党员能集中学习的组织好集中学习,不能集中的进行线上自主学习,确保应训尽训。原则上,全市三中全会学习培训工作于1月底前完成,确保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到基层。请各党组织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要将开展学习培训情况(包括参训人数、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的完成情况等)形成总结报告,于2025年2月20日前,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发组织科邮箱:zbszzzk@163.com。
3.按照升本办工作要求,请各党组织对2021年以来的党建工作档案材料继续进行完善整理,备查。
4.加强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党员教育内容的学习,按照平台学习要求,及时完成“山东党员网络学院”“灯塔大课堂”等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和自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