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设立法务工作室,挂靠在学校办公室。其主要职能:
1.对学校重大决策、治学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2.对学校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认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为学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认证意见;
4.起草或者协助起草学校层面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5.代表学校代理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6.参与学校有关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调解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7.处理学校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