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关于举办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 的通知

2022年05月18日 16:20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培养高素质党员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委审查备案、未经过发展对象培训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4日-27日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奂山论坛报告厅

三、培训方式、内容

本期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集中授课。以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的《新版发展对象培训教材》为主,重点培训党的基本知识和大学生入党基本知识,分别从党的光辉历程,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目标与纲领,党的组织、纪律和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方面进行辅导授课教育。

(二)专题讲座及观看专题片。以培养和增强党性修养为主,对学员进行专题教育。

(三)现场教育。以培养和增强党性修养为主,对学员进行现场教育。

(四)自学。自学内容主要有:《发展对象常用文书的写法》(教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教材附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淄师组工在线公众号)。学员以院系为单位分小组讨论与实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主题开展:1.入党要端正入党动机,你是如何理解的?2.谈谈在你心目中,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应该具有哪些素养?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包括考勤情况和日常学习情况,占总成绩的20%;结业考试采取在线考试的形式,占总成绩的80%。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认真填报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1),审核无误后于5月23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企业微信樊飞飞

(二)做好相关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配合做好有关培训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指定1名教师为负责人,具体负责培训期间本院(系)学员的组织管理和联络工作。并指定1名责任心强的参训学生干部,协助负责培训班日常管理。在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中注明负责人、协助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严格考勤制度。严格学员请假制度,假条须由学员所在党组织书记签字,无假条者一律视为旷课。旷课2学时或者请假超过4学时者,取消培训资格。

(四)确保培训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培训学员,按照培训班安排认真参加培训,端正学习态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培训班学习与日常工作学习的关系。在小组讨论环节中,由各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积极开展小组讨论。

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学员围绕讨论主题及时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于5日内交所在党支部审查并存入个人档案。培训合格人员的《结业证书》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组织人事处206领取。

联系人:樊飞飞 电话:3821017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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