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举办2018年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不断巩固基层党建规范化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处、纪检监察室、工会、团委等部门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党小组组长及其他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等(名单附后)。
二、培训时间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开班典礼暨第一场专题报告时间:10月23日下午3:2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奂山书院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重点研究高校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自学。自学内容:《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时期党支部工作一本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二)专题辅导。通过聘请校内外专家作专题报告等形式组织实施。
(三)现场教学。组织一次校外现场教学,开展党建创新交流观摩。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培训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确保本单位人员按时参加学习。
(二)注重培训效果。参训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对新时期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经验进行思考和总结,特别是要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好的做法,做到带着问题参加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结业前每人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三)严肃培训纪律。参加培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原则上不得请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其他人员确须请假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高馨 电话:3821017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