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级先锋基层党组织
和先锋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全市高校系统先锋基层党组织和先锋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扎实开展三项评选活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的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表彰一批先锋基层党组织和先锋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创先争优争做教书育人先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基层党组织从各基层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中产生,先锋共产党员需为我校正式党员。
二、推荐数量及办法
推荐数量:市委高校工委分配给我校3个先锋基层党组织,8个先锋共产党员名额,学校命名表彰8个先锋基层党组织、40名先锋共产党员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校表彰的先锋基层党组织表彰名额按照全校基层党组织数量15%的比例确定,先锋共产党员按照全校教职工正式党员人数10%的比例确定。
推荐办法:学校表彰的先锋基层党组织由学校按照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确定;先锋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所分配名额自主推荐,经组织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市委高校工委表彰的先锋基层党组织和先锋共产党员,由学校从本次受学校表彰的对象中推荐产生,推荐时,根据被推荐对象的工作开展情况、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年度考核等情况,结合党员分布、基层组织设置分布等进行。
三、评选条件
先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应注重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工作能够做到“五个突出”,即:在学校升本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工作中表现突出,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干部作风深化年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创先争优信息宣传方面表现突出。
先锋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应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带头争创佳绩,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带头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带头完成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五个突出”,即: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方面表现突出,在人才培养扎实实践生本教育工作方面表现突出,在争做师德模范张丽莉式教师方面表现突出,在开拓创新服务中心工作方面表现突出,在乐于奉献学习发扬雷锋精神方面表现突出。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推荐工作程序。推荐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认真考察把关,要充分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推荐先锋共产党员是要充分考虑女党员。
(二)认真及时报送材料。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先锋共产党员所填相关表格(见附件5)以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需加盖党组织公章报书面稿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6月20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三)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挖掘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先进事迹在本单位宣传,学校要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多渠道进行宣传,进一步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先锋基层党组织、先锋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012年6月6日
附件:
先锋基层党组织、先锋先锋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基层党组织 |
先锋基层党组织 |
先锋共产党员 |
市委高校工委表彰 |
学校表彰 |
市委高校工委表彰 |
学校表彰 |
机关党总支 |
1 |
3 |
3 |
10 |
人文科学系党总支 |
1 |
3 |
3 |
3 |
数理科学系党总支 |
2 |
信息科学系党总支 |
1 |
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 |
3 |
外语教育系党总支 |
3 |
艺术教育系党总支 |
2 |
初等教育系党总支 |
1 |
离退休党总支 |
|
1 |
|
4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党支部 |
1 |
1 |
2 |
1 |
研究与教辅单位联合党支部 |
3 |
附属中学党支部 |
3 |
附属小学党支部 |
3 |
附属幼儿园党支部 |
1 |
总计 |
3 |
8 |
8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