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工作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7月17日 17:50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7月16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5〕5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9号)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参照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活力、动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人才队伍,为我校高质量发展,实现升本办学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坚持“两突出、四严格、八公开”。两突出即突出业绩和贡献,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四严格即严格评审范围、严格评审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八公开即公开空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聘用办法、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量化赋分分数、公开学术检索结果、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聘用人员名单。

三、岗位设置数量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包括职称评聘和等级聘用。职称评聘主要面向符合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主要面向聘用在最低等级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本次职称评聘主要针对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设置数量如下

岗位

四级(正高)

七级(副高)

十级(中级)

十二级(助级)

教师系列

专任教师

7

12

20

根据申报符合条件人员情况确定

兼课教师

5

5

3

思政课教师

1

3

0

辅导员

0

3

7

教辅系列

1

3

16

1.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级中,人文学院2数理系1个信息系2个美术系3音乐系2个学前教育学院10个。编外人员不在设置数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2.改系列申报同级别人员不占用以上设置数,直接进入专家推荐

3.教辅系列申报人员应实际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单位申报人与聘任人员总数不能超人员聘任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主要是针对专业技术三、六、九十一级岗的聘用专业技术五级、八级根据符合破格上岗条件人数确定但不超相应岗位空岗数(教师系列五级6个,八级14个;教辅系列五级0个,八级8设置数如下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6个,专业技术六级岗位10专业技术九级岗位55个,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根据申报符合条件人员情况确定。

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位3个,专业技术九级岗位5个,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根据申报符合条件人员情况确定。

最终聘任人数可以少于设置数,但不能超出设置数。

(三)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申报职称评聘、等级聘用可不受以上岗位设置数量限制。

四、资格条件

(一)职称评聘资格条件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执行。

(二)等级聘用资格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2)任职期内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辅导员需承担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教师外系列应从事相应系列专业技术工作。

5)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聘用条件(附件1

以下各岗位要求的聘任条件均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系列一致或相关。

1)正高三级(专技三级)岗位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四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正高级聘用条件任意五项条件。

2)副高二级(专技六级)岗位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执行副高级工资),教师系列任七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符合副高级聘用条件任意三项条件;任七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副高级聘用条件任意四项条件;任七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副高级聘用条件任意五项条件。

教师外系列任七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符合副高级聘用条件任意两项条件;任七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副高级聘用条件任意三项条件;任七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副高级聘用条件任意四项条件。

3)中级二级(专技九级)岗位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执行中级工资),教师系列任十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符合中级聘用条件任意三项条件;任十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中级聘用条件任意四项条件;任十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中级聘用条件任意五项条件。

教师外系列任十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符合中级聘用条件任意两项条件;任十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中级聘用条件任意三项条件;任十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中级聘用条件任意四项条件。

4)助级一级(专技十一级)岗位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执行初级工资),聘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硕士研究生满1年),符合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奖励或市级及以上单项奖励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次。

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研或科研课题、项目或精品课程、优秀课程(前5名)。

在正式刊物或学校校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

教师系列,近两年平均周课时数14个及以上。

担任一年及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五、聘用办法

(一)职称评聘

1.申报人数多于岗位晋升数的,按照先量化赋分、同行评议再进行专家评价的方式进行。按照量化赋分占70%,同行评议占30%确定最后得分。按系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照超出岗位设置数30%比例(进一法)确定进入专家评价的人员。

2.申报人数少于岗位晋升数的,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全部进入专家评价环节。

3.国家规定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考试,考试合格后参加学校的竞聘。

(二)等级聘用

按照破格上岗、竞争上岗顺序依次进行。

1.破格上岗:对达不到相应岗位年限要求但符合破格条件(附件2)的人员,可通过破格竞争上岗。

2.竞争上岗:破格上岗结束后,其余岗位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上岗。具体为:符合基本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量化赋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值相同时,按照成果、工作量分值(即排除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职年限分值)由高到低排序。赋分内容主要为相应岗位聘用条件所列的教学、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近三年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管理任务;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职年限。赋分标准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赋分标准。

六、工作程序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按照先职称评聘后等级聘用的顺序依次进行。

(一)公布方案。对当年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岗位数量、任职条件、聘用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日程安排和材料要求等情况进行公布。时间:7月16-19日

(二)个人申报。对照申报条件,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兼职人员到同意其兼职的单位申报,管理与服务机构、教辅与附属机构中专任教师到相应院系(部)、中心申报,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职称评聘时间:7月20-21日。

1.职称评聘提交材料如下: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一览表》(教师系列和辅助系列使用不同的表格,附件3),A4纸打印一式一份(学校审核后,再打印一式三份,赋分时使用)。

2)工作总结。A4纸打印一式一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字数在1500字以上(格式要求:标题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正文为仿宋小三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5磅,页面设置上下各为2.54cm,左右各为2.7cm)。

3)各类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提交高中以上的原始学历以及后续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现职期间转系列的,还须提交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

4)成果材料。提交取得资格以来教科研成果、表彰荣誉等不超过9项。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个人账号,自行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申报人自备档案袋(完好无破损),按提交材料说明顺序装入材料,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明申报人姓名,详细填写提交材料明细。  

2.等级聘用提交材料如下:

1)《等级聘用竞聘上岗申请表》(附件4

2)提供所有具备该岗位任职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教学业绩、学生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时间:7月22日前。

(四)师德测评。申报人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进行内部师德测评,同意率 70%以上的才能申报。申报单位组织测评合格人员填写《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5,按辅导员岗位,思政课教师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校内兼课教师,教辅系列岗位分别填写)、《高一等级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6)、《单位推荐人员公示5日无异议申明书》(附件7,职称评聘和等级聘用均要填写),与校级职称评聘岗位(辅导员、教辅、兼课教师、思政课高级岗位、专任教师高级岗位)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时间:7月23日前。

注:教辅系列岗位可不进行师德测评。

(五)资格复审。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含由院系评审的人员)的资历、课时量、任职资格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具备申报资格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职称评聘时间:7月26日前,等级聘用时间:8月14日前。

(六)学术检索。学校组织申报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将论文、著作等集中进行学术检索。经检索,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和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超过规定比例的论文、著作均不能提交。时间:7月28日前。

(七)量化赋分(职称评聘)。学校赋分工作小组根据相应办法、赋分标准、学术检索结果及著作认定情况,对照《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和相应原件材料对具备资格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由院系评审的申报人员的赋分工作由院系参照学校办法进行。职称评聘时间:8月5日前。

竞争排序(等级聘用)。组织人事处结合成果材料按照聘用办法对参加竞聘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进行排序,排序时按照最高等级、中间等级的顺序进行(即最高等级落聘后,仍然可以参加中间等级的竞聘),按照不超各岗位设置数确定进入专家委员会的推荐人选(符合条件人数不足设置岗位数的按照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推荐的人选)。时间:8月20日前。

(八)同行评议(职称评聘)。按照申报人员专业组建由校外专家组成的同行评议小组,针对申报人员成果(匿名)进行评分。按照量化赋分占70%,同行评议占 30%确定最后得分。按系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照超出评审岗位数30%比例(进一法)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8月10日前。

注:同行评议仅限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九)专家评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成立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和等级聘用专家委员会,对职称评聘和等级聘用分别进行评审,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院系成立专任教师中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系中级及以下人员的职称评审。职称评聘时间:8月12日前,等级聘用时间:8月23日前。

评审时,按同意票多少确定拟聘用人员,得票数相同者按赋分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意票得票数应超过专家人数的2/3。

(十)确定人选。将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和等级聘用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职称评聘时间:8月12-16日,等级聘用时间:8月24-28日。

(十一)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人事处集中组织聘用人选填写材料,印文公布评审(聘用)结果,并将聘用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时间:8月底。

(十二)兑现待遇。学校将聘用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后,自聘任的下月兑现相应岗位工资。时间:9月。

七、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孙启友任组长,周巧玲、张汉国、焦玉利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教师工作部以及各院系、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相关事宜。

(二)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委员会由纪委书记张成利同志任主任,工会、纪委、宣传统战处及部分教代会代表组成。

(三)各相关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组织申报、资格初审、材料汇总等相关工作,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相关评审推荐事宜。一般由3-5人组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四)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组建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和等级聘用专家委员会,对职称评聘和等级聘用分别进行评审,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院系成立专任教师中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系中级及以下人员的职称评审。

八、相关说明

(一)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在进入我校之前,有过一年高校辅导员或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予以认可,非高校经历不予认可。

(二)职称评聘符合破格条件直接进入专家推荐范围的人员占用进入专家推荐范围名额数。

(三)申报辅导员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的人员,现岗位为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学工科科长、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从辅导员工作满3年,或现非辅导员岗位从事辅导员工作满10年且分别讲师、副教授岗位工作满3年申报辅导员系列讲师职称的人员,现岗位应为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学工科科长、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且从辅导员工作满3年(本科)或2年硕士研究生

(四)参加等级聘用越级竞聘的人员既要符合破格条件(附件3),又要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9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

(五)改系列晋升专业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方可申报。

(六)改系列评审取得同级任职资格后,再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前后两个岗位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任职年限,间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可一并作为申报评审的依据。

(七)职称评审中,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附件8)的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一起参与竞聘。

(八)教学工作量的认定以教学任务书为准,结合教务处排课系统,辅以审核绩效奖励时统计的工作量为复核依据。

(九)对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过程中出现的学术争议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处理。

(十)在职称评审推荐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申报职称评审者不得参与量化赋分、教学科研认定和评审推荐工作。

(十一)学术检索费用由个人负担,评审费不再收取。

九、工作要求

(一)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推荐工作小组要吃透政策、掌握标准,保证申报工作的严谨规范。各单位要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强化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十、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等级聘用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条件

2.等级聘用各岗位最高级破格晋升条件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一览表

4.等级聘用竞聘上岗申请表

5.申报职称评聘情况汇总表

6.高一等级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7.单位推荐人员公示5日无异议申明书

8.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

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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