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通知

2020年10月07日 16:30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淄博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党员发展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现开始推荐下半年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对新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审核和统计

严格把握申请入党基本条件,党支部要严格审核入党申请人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入党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

2.入党申请人是否有不得发展入党的情形(见《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P2);

3.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4.入党申请书基本格式、内容是否规范:注意需要手写稿。

5.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于1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形成书面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

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中的优秀师生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程序如下:

1.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需通过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需通过团组织推优,并填写《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进行无记名投票时,《推荐票》格式请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P7。

2.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

3.公示:一般不少于7天;

4.报学校党委备案。

推荐数量: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数量原则上按入党申请人数的1/5左右推荐确定。

三、推荐发展对象预备人选

发展对象预备人选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2.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

5.报学校党委备案审查,学校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报学校党委备案时应提供6类材料(见《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P15下方小贴士);

6.公示:一般不少于7天。

推荐数量:各单位发展对象预备人选推荐数量原则上按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数的1/5左右推荐确定。

四、需报送的材料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荐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有关情况要形成汇报材料,并填写《淄博师专组织发展基本信息登记表》,于10月20日前将报组织人事处(书面稿、电子稿同时报送)。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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