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工作

关于做好2012年相关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及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2012年06月25日 14:24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12年相关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以及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18月新录聘的在编教职工(不含博士研究生,见附件1)。

二、相关程序

(一)确定等次:本次试用期满考核可由相关单位单独组织,也可参照2011年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的两次学期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等次,60-90分者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次)。

(二)投票推荐: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各单位须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试用期满考核确定合格以上等次人员进行投票推荐,并确定其是否可以按期转正,并填写《试用期满考核及按期转正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参加人员: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教师代表等15人左右。若不同意按期转正人数超过参加评议人数三分之一,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填写表格:相关人员填写《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印制)和《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3)

注意事项:

1)《考核鉴定表》中的工作单位填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单位(车间、班组或科室)考核鉴定意见由各处室、系、直属单位填写,填写意见时,最后要表述“是否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所在单位审查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填表时间填“2012810日”。

2)《确认表》中的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助教或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三级教师或小学二级教师”,单位组织考核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附属学校需填写“单位组织考核意见”)。

(四)审核备案:各单位统一收齐《试用期满考核及按期转正情况汇总表》、《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表》(12份)以及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无高校教师资格证者请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务于76日(周五)前报送组织人事处审核,办理相关确认备案手续。

三、其它说明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确认为助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认为中级职务;专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确认为员级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认为助级职务。

(二)此项工作政策性强,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本项工作与学校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密切联系,时间紧,任务多,各单位须切实抓好落实。

                                 组织人事处

                          一二年六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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