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工作

关于转发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2012年04月16日 08:16  点击:[]

关于转发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规范》精神,努力营造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单位要根据《规范》要求抓紧制订师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规范》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

请各单位430日将学习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组织人事处207室。

 

附件: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2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参加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校毕业生综合类招聘会

关闭

版权所有: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地址: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电话:0533-3821016    传真:0533-3821017    Email: zbsz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