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文件
淄师党字〔2018〕22号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刘静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 静同志任办公室文秘科科长职务,不再担任人文科学系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聿军同志任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科长职务,不再担任数理科学系教务科科长职务;
段素芬同志任数理科学系教务科科长职务。
2018年5月31日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王剑萍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设立书画艺术研究中心暨“淄博师专书画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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