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学校召开选派“第一书记”欢送会

2012年04月18日 16:40 陈磊 点击:[]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发展保稳定的实施方案》(淄办发[2012]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选派陶宗国同志为淄川区太河镇东坡庄村“第一书记”。4月16日上午,选派“第一书记”欢送会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处、团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国资办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欢送会。欢送会由组织人事处干部科科长陈磊主持,组织人事处处长刘红秀作讲话。

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当好“第一书记”的坚强后盾,发挥好“后方”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在精神文明、宣传交流、人才培养、“三下乡”工作等方面的优势,对“第一书记”的工作给予全力支持。

刘红秀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第一书记”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它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措施,是转变干部作风、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二是要在学校党委和驻地镇党委的领导下,坚定地依靠组织、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建强村级班子,办好惠民实事,建好管用制度,出色完成“抓党建、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任务;三是要尽快适应岗位,深入调查研究,探爱民之道,行亲民之举,坚持“抓创新、抓宣传、抓结合”,与学校对外援建和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多作思想工作,集中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现师专党员干部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高的能力水平;四是要珍惜到农村学习锻炼的机会,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自己。工作中要注意安全,安排好生活,保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

陶宗国首先感谢上级组织、学校党委的信任和领导、同事们的支持,介绍了“第一书记”培训班和所派驻村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在帮包村工作期间,要深入调研村情民意,虚心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认真制定帮包计划,扎实工作,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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