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详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为附件1中“1:1入围首批考察体检”一栏标注“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安排
体检由学校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2024年9月5日(周四)上午7:00。
体检人员:按1:1比例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集合地点: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门。
注意事项: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填好,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450元体检费(需要提前备好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4.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3.体检须知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