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接淄组干函〔2022〕135号通知:孙法江同志不再担任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主席职务。
孙法江同志已到退休年龄,准予退休。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上一条: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设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李福刚等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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