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承诺活动的通知

2014年01月21日 10:03 组织人事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淄群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更加扎实开展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学校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学校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做出承诺,并按要求下载填写《承诺书》,《承诺书》于1月23日前报送学校组织人事处。

邮箱:zbszzzk@163.com

 

                                 2014年1月21日

 

  • 附件【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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