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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2-12-05 14:16 陈磊 

 

  

各党支总、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1120日张书记在学校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学校全体党员、教职员工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学校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上来,结合学校实际,从现在到明年1月,集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组织的部署和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六个“抓好”,在学校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浓厚氛围;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坚持文化引领、项目带动、党建推动,努力建设责任校园、美丽校园、幸福校园和平安校园。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根据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以各基层党组织、党校为主体,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地开展专题辅导、主题宣讲、党基知识培训等。各二级党校要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计划,要求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报告会,1次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基知识竞赛,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活动完成时间:12月底。

(二)组织开展2012年度学校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办人民满意师范院校”为主题,组织开展2012年度学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民主评议,做好意见征求和自我剖析,制定完善相关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各自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活动完成时间:12月底。

(三)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座谈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自主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畅谈党的建设、社会巨变、学校发展、切身感受,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为学校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参会人员范围可包括党员代表、青年骨干、民主人士、离退休老干部等。活动完成时间:12月底。

(四)组织开展优秀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活动。根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师党字〔201126号)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系统总结本单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有关情况,并从组织领导、方法创新、制度机制、学习成效等方面进行材料建档,学校将通过量化考评、资料查阅等方式,组织开展优秀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活动。活动完成时间:1月上旬。

(五)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学习经验交流会。结合近两年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通过对各基层党组织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深入总结和挖掘,进一步强化各基层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活动完成时间:1月上旬。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正确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处理好活动与期末工作的关系,注重活动细节,保证活动效果,做到正常工作和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两不误。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活动过程中,要做好活动资料的保存整理,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学校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目标管理考核。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2124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2年12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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