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请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员(2011年通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等,含博士)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或胶印,不可复印,表中内容须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完全一致;(纸质表格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网上申报由申请人本人完成)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提供)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本人提供)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提供)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申请人下载附件按照要求填写打印提供)
7、《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本人提供)
8、《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9、近期一寸半身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须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申请人本人提供,背面写好单位、姓名)
10、《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只须报送1、2、3、4、6、7、9、10项等内容。
材料报送时间:9月14日下午5:00前
材料报送地点:组织人事处207室
组织人事处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