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意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清理整顿工作分工方案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目前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的相关人员(含隶属我校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要于2013年11月写出辞去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申请,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备案;相关人员兼任负责人职务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要于2013年12月,按本会章程规定调整或选举负责人,到有关民政部门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
请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摸清情况,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注意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有关说明:
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是指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同业人员(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