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淄博市委高校工委要求,拟从我校选派1名优秀青年干部到市委高校工委相关科室挂职。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挂职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工作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须是中共党员,具有科室副职以上岗位职务,熟悉党务工作。
二、选派时间
自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
三、选派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填写《选派挂职干部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向所在党总支(党支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加盖党总支(党支部)章,并于4月11日上午12:00前报组织人事处干部科(电话:3821017)。
(二)组织审核。组织人事处结合选派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提出建议选派人选。
(三)确定人选。结合实际,学校党委研究确定1名选派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高校工委审核备案。
四、其他说明
在市委高校工委挂职期间,挂职人员岗位职务不变,享受校内工资待遇不变,挂职经历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选派挂职干部基本情况表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