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严格按规定核准使用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核拨经费,实行按编设岗、定编到人并向社会公示的管理制度。根据市编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工作的通知》(淄编[2011]7号)精神,我校为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须按要求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并面向社会公示。结合我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安排,完善信息数据库首先须对相关编制信息进行采集,其中,机构编制信息由组织人事处负责采集;人员编制信息由各单位负责采集。
人员编制信息是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我校工资手续、社会保险、核定预算、核拨经费等的依据,与教职工利益息息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经学校研究,现将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我校近两年部分新进的正式在编人员。(见附件1)
二、工作责任单位
人员编制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单位分工负责。其中,根据人员隶属关系,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由各单位自主组织信息采集。
三、工作方法
(一)各单位组织新进在编人员填写《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要求一人一表,并以本人姓名作为文件名。
(二)《人员信息采集表》含15个子集,须逐个填写,为方便填写学校制定《填表说明》(附件3),可作为填表依据,如发现《填写说明》表述不清楚或《教职工基本信息表》中信息与教职工掌握的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与组织人事处联系核实。
(三)根据人员隶属关系,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人员的表格电子稿汇总整理后,于1月10日前交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将电子信息导入学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
附件:
1. 新进人员名单
2.《人员信息采集表》
3.《填表说明》
组织人事处
2012年1月4日